【投訴組╱桃園報導】多名台光電子材料公司生產線作業員投訴,公司要求員工配合加班,一天工作時間竟長達16小時,且每周至少要加班3天,讓他們身體疲累不堪負荷。對此,台光電表示,會改善超時加班情況。桃園縣勞動及人力資源局表示,經查業者已違反《勞基法》,最高會處6萬元罰鍰。

詳全文:台光電逼加班 工時16小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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