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者美美問:
我是美髮設計師,在公司工作四年,曾與公司簽培訓我當設計師的合約,公司付上課費。公司對新設計師保障底薪三個月,月薪二萬五千元,之後就無底薪,也沒有勞健保只有團保,僅補助三百元自行去保勞健保。我今年三月離職,事後老闆告知,設計師任滿三年才能離職,毀約要付十萬元,離職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要付三萬元,上課費用四萬元,共十七萬元。請問,我真的需要賠十七萬元嗎?

詳全文:受訓後離職 提契約不公爭免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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