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研院研究員不是公務員

作者:吳景欽(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、台灣永社常務理事)

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日前至中央研究院考察,立委呂學璋並表示,中研院既然隸屬於總統府,因此其成員就為公務員,致須保持中立,更須遵守行政倫理,若績效不彰,更可考慮加以廢除。如此的言論,是否為秋後算帳,自有待公評,只是將中研院的研究員定位是公務員,卻有商榷之餘地。

根據總統府組織法第17條,中央研究院乃歸屬於總統府,而成為行政體系之一部分,則在其底下服務的研究員,似乎就被定位是公務員,致受到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7條,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,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活動之規範。也因此之故,總統就為研究員的上級長官,若對其嗆聲,似也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的服從義務。

只是如此的推論,卻有相當大的問題,因學術研究乃講求自由,根本不具有任何公權力行使的特性,更不應有上命下從的關係。將中研院歸類於公機關,並受到行政一體的規制,必使所有的資源皆受到政府的掌控,任何的研究亦將受到執政者的箝制,而等同是將學術研究當成是國家統制工具的一環,實屬荒謬,亦嚴重侵害學術發展的自由。

所以,將一個非屬公權力行使,且必須講求自由研究的機構與人員,定位是公務機關與公務員,實與學術研究的本質相違,致仍殘留威權體制之陰影。若為避免研究機構的官僚化,中研院就應脫離機關的屬性,而往獨立法人的方向改革。尤其在2011年,立法院特別通過行政法人法,以來為組織精簡及使公務的推動更具彈性。而根據此法第2條第2項第3款,若執行公共事務的公權力色彩極低,如中研院之類的研究機關,即可依法設立為行政法人。而一旦為此轉型,不僅財務必須自主,且依據行政中立法第20條第1項,其進用之人員,亦必須依管理規章辦理,而不再具有公務員身份。也就是藉由財政與人事管理的自主,來擺脫國家控制,並達於獨立的學術研究自由之目的。

惟中研院若真轉型為行政法人,就非屬行政機關,也代表來自於國家的支助將會大幅減少,而必須往外尋求資金與資源,是否會因此阻礙學術研究之發展,實屬未知數,恐也是中研院遲遲無以法人化的主因。不過,藉由此次立法委員考察的爭議,或許也是思考中研院必須「斷奶」的最佳時機。


《即時論壇》徵稿
你對新聞是否不吐不快,《蘋果日報即時新聞》新闢《即時論壇》,歡迎讀者投稿,對新聞時事表達意見。來稿請寄onlineopinions@appledaily.com.tw,文長以500字為度,一經錄用,將發布在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區,唯不付稿酬。
請勿一稿兩投,本報有刪改權,當天未見報,請另行處理,不另退件或通知。

【臉團】:臉書熱門粉絲團最新動態大集合

【蘋論陣線】:最新評論及獨立媒體每日總覽

有話要說 投稿「即時論壇」

onlineopinions@appledaily.com.tw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i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